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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不斷藥!慢性病用藥1/15起可提前領藥

2025/01/03 05:30

▲慢連箋給藥屆滿日在1月25日至2月2日的民眾,可於1月15日起回診,由醫師處方給藥,或預領下次用藥;圖為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馬偕醫院提供)

▲慢連箋給藥屆滿日在1月25日至2月2日的民眾,可於1月15日起回診,由醫師處方給藥,或預領下次用藥;圖為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馬偕醫院提供)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

今(2025)年春節連假長達9天,因應醫療院所減診或停診、藥品調劑未正常服務,衛福部健保署近日發函給各特約醫療院所與藥局表示,對於原預定須於春節假期回診的慢性病人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給藥屆滿(用罄)日在1月25日至2月2日,可於1月15日起回診,由醫師處方給藥,或預領下個月(次)用藥。

慢箋時程1月25日至2月2日者可預領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的長期用藥處方箋,目前效期是依醫師實際處方給藥日數計算,最多90天,並分次調劑,每次給30天以內的用藥量。持慢箋領藥的民眾,必須於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個月用藥。

考量春節連假長達9天,健保署援例放寬規定。馬偕醫院藥劑部主任陳智芳表示,依健保署公告短暫放寬「慢箋第2次或第3次領藥」措施,若手邊的慢性病用藥將於春節假期服用完畢,或慢箋領藥結束日介於1月25日至2月2日,均可於1月15日起提早回診,及多多利用網路預約領藥,避免用藥中斷。

陳智芳指出,每年過年前是醫院領藥的顛峰時段,過年可以放假,但慢性病人長期用藥,須遵從醫囑不能中斷,或擅自停藥,若將於春節連假服用完畢者,應於春節休診前回原醫師門診就醫、領藥,馬偕醫院也配合提早開放預約領藥。

台北榮總提醒病人注意,延後領藥可能導致後續就診時,醫師開立處方困擾,若延後領藥,務必順延次回領藥及回診日期,且慢箋超過有效期限將無法領藥。

春節大型醫院急診照常,門診休診日多為1月28日至31日(除夕至初三),但部分開設春節特別門診,2月1日(初四)起,則恢復正常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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