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中捷砍人案》若遇襲 警方教10招自救:雨傘有用
相關新聞請見
葉立斌/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台中捷運在今(21)日上午驚傳車廂內砍人案。一名20多歲男子上車後立即亮刀,以菜刀與水果刀向乘客揮舞。車上有多位民眾持雨傘或徒手上前欲制伏嫌犯,仍造成17歲呂姓少年、27歲許姓乘客受傷送醫。另外據報導,在事發當下許男(長髮男)衝上前阻止,即使負傷仍全力與對方搏鬥。隨後有5名見義勇為的乘客上前阻止。
據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許男多為顏面刀傷,初步診斷未傷神經。後續將聘請醫療美容醫師協助處理。
雖大家都不想遇上危險,但倘若遇上了,警方曾整理10項自保方式:
1.手上有任何東西,多加利用,可做為阻檔,不要輕易丟向對方,以免手上沒有攻擊器具。
2.空間小以繞圓型(太極)方式閃避。
3.退後以側站方式,以免跌倒。
4.如可反擊,直接攻擊手腕,將對方武器打落。
5.隨身攜帶伸縮式雨傘,遇狀況立即變成防身工具,可將傘打開阻擋對方視線,並旋轉。
6.近身可攻擊下襠,膝蓋等脆弱部位。
7.鎮定,不可言語刺激對方。
8.善用口腔等噴霧式用品。
9.快速逃離,並大聲喊求救,喊「警察來了」或吹哨子,逃至人多地方。
10.包包、手機、衣服、鞋子、書本、報紙、飲料等都可以是攻擊物品。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