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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篩陽自主管理明起改5天 期間探病免出示陰性證明

2023/08/14 16:01

衛福部疾管署宣布,明起取消「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或尚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如有必要探病(視)時,應出具當日家用快篩陰性證明」。(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明起自主健康管理由現行10天縮短為5天,衛福部疾管署今也進一步宣布,有相關症狀或尚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同步取消探病出具當日快篩陰性證明,並調整檢驗陽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建議。

明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的自主健康管理將縮短為5天,併發症病人距發病日未滿5天完成治療,也可於滿5天時解除自主健康管理。萬一在篩陽第3、4天就轉陰,則可直接結束自主健康管理,不用等到5天。同時取消軍職、公務人員及教師、學生等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支持性給假措施。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配合相關新制上路,也調整一些防疫規定,像是取消「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或尚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如有必要探病(視)時,應出具當日家用快篩陰性證明」,但相關對象仍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或機構探視、陪伴、陪住。不過,若至醫院陪病,維持現行應出具當日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建議。

此外,同步調整檢驗陽性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建議共有3點,包含建議停止工作至退燒至少24小時(未使用退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評估與病人接觸的適當性;恢復工作後,仍應確實遵循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於照護病人時應全程戴口罩,並加強手部衛生。

若於免疫功能低下單位(如:移植、血液腫瘤等)得工作人員,建議自發病日/採檢陽性日5日內且相關症狀緩解前暫時調整工作或暫停上班,或由單位主管依據工作人員發病日/採檢陽性日、症狀緩解、檢驗結果等評估返回原工作或調整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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