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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患者暫不開放器捐 但可活體受贈
記者邱宜君/台北報導
目前器官移植等候名單將愛滋感染者排除在外,為維護感染者的就醫權,衛生福利部正在蒐集專家共識,希望建立愛滋感染者等候器官的排序規則,也擬修法開放感染者捐贈器官給其他感染者。
器捐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感染者接受器官捐贈,或是感染者捐器官給其他感染者,在其他國家已有先例,而且感染者只要病情控制穩定,移植後存活期也與一般人相當。
李伯璋認為,我國不應將愛滋感染者排除於移植等候名單之外,但由於移植後需要長期服用抗排斥藥物,受贈者的愛滋病情一定要控制,否則抗排斥藥物可能使病情惡化。
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表示,過去不讓感染者作器捐,是因將愛滋視為絕症,但由於醫學進步,愛滋病已形同慢性病,可用藥物妥善控制,感染者壽命也與一般人相近,應平等給予器捐的機會。
謝思民提醒,感染者捐器官給感染者,應將兩方感染的病毒型別和抗藥性納入評估,術後則應持續監測病毒濃度,以確保抗排斥藥和愛滋抗病毒藥在患者體內平衡地作用。
疾病管制署副組長黃彥芳表示,開放感染者等待器捐,只需討論好排序規則,頒布行政命令即可,但開放感染者捐出器官則需修法。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表示,7月底召開會議討論,目前最大共識為開放感染者接受親屬活體捐贈肝或腎,但有關列入腦死器捐的等候排序名單,則還沒有共識。
移植醫學會理事長王水深表示,學會已發函,將彙整國內專家意見,提供後續政策制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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