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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濫用 併發精神疾病

2010/07/06 06:00

文/張傑文

「為什麼明知毒品碰不得,但仍有人會一犯再犯?」醫學上,吸毒屬於物質濫用的行為,所謂「物質濫用」,包括酒精、鎮靜劑以及安非他命、海洛因、搖頭丸、K他命、古柯鹼等毒品。一旦濫用,不僅對個人身體造成極大傷害,對人際關係、工作、學業也有很大的影響,所引發的醫療花費、社會成本逐年上升,是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

◎與物質濫用相關的精神問題,一般可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種是依賴及濫用,常統稱為毒癮,要確定有無依賴濫用,主要以是否出現戒斷症狀來分辨。

●第二種精神問題常見於長期濫用者身上,以憂鬱症和焦慮症等情緒障礙最為普遍。

●最後一類則為使用這些物質所引發的精神疾患,例如:過量中毒,物質引發的失智症、精神病、性功能障礙、睡眠障礙等,甚至是暴力、自殺行為。

物質濫用的原因十分複雜,其中包括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以及社會因素等,因此要戒除物質濫用的行為,通常沒有那麼簡單。

一般而言,長時間物質濫用後,一旦決定戒癮,身體可能出現很多不適症狀(即所謂的戒斷症狀),需視使用的物質種類與症狀程度來加以治療。等到身體恢復正常,不再有生理上的依賴時,接下來必須針對患者心中想再度使用的渴望,給予治療,以阻止後續的濫用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當物質濫用併發其他精神疾病時,抗精神病藥物、抗焦慮劑或抗憂鬱劑等藥物的使用是必須的,因為若不治療相關的精神疾病,將讓戒癮的努力事倍功半,甚至在過程中,不斷加深病患的挫敗感。除了藥物治療,各類心理治療也可針對不同個案的特質予以協助,有助增加戒癮的成功率。

接下來,患者需在環境及生活上,進一步調整,例如:遠離損友及充滿誘惑的場合,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及休閒活動;工作及生活的穩定,也是戒癮不可或缺的一環;另外,家人、朋友的支援,更可以在挫折發生時,適時給予幫忙,避免患者再度想以毒品來逃避,而重陷毒癮的泥淖中。

(作者為永和耕莘醫院心理衛生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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