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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新藥基金上路3-1》 病友團體嘆 自費用藥困境仍未解

2024/01/04 05:30

▲癌症篩檢每年超過4百萬人次,早期發現有助於早期治療。(資料照)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

今年健保總額擴大新醫療科技給付達70億元,其中一部分用於暫時性支付臨床實證不足,療效或安全性未確定,但屬於迫切需求的新藥達24億元,病友團體肯定跨出新藥基金第一步,卻也點出不少完成3期臨床試驗、效益明確的癌藥是病人自費大宗,未被納入其中,無法解決多數患者用藥困境。

呼籲政府給付 宜以取得藥證品項優先

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肯定政府成立新藥基金,可惜未解決病人困境。目前癌友用藥缺口不限於完成2期臨床試驗、療效待證明的藥品,許多完成3期臨床試驗的藥品,健保考量財務衝擊太大,給付範圍較食藥署核准的適應症限縮,高達7成適用對象無法涵蓋在健保保護傘中,飽受龐大自費壓力之苦,呼籲政府優先考量支付已被認證成效的藥品,若非基金預設給付範圍,可提高新藥預算。

「台灣病人沒有被以最好的方式照顧!」台灣年輕病友協會副理事長劉桓睿指出,健保給付藥品遠遠落後國際標準治療指引,病友團體推動新藥基金就是期待加速給付患者迫切需求、通過3期臨床試驗的藥品,現卻以2期臨床試驗、療效不明藥品為主,與原本訴求不同。

劉桓睿指出,政府認為完成3期臨床試驗、取得藥證的新藥給付,就回歸健保一般新醫療科技經費,但「若可以這樣,又何必倡議新藥基金?」

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也強調,健保應加速給付與國際標準治療指引落差的用藥,才切合癌友需求,並確保台灣不會因療程未與國際接軌而被排除在跨國臨床試驗外,避免衝擊醫療產業競爭力。

王必勝:邊做邊修正 建立可負擔系統

台大醫院癌醫中心分院院長楊志新坦言,台灣治療不及國際,以免疫治療為例,國外肺癌2、3期可用,國內連4期病人都未滿足。健保給付宜以取得藥證品項優先,再處理臨床試驗只到2期藥品,合法性比較對。

衛福部次長王必勝表示,推動新藥基金是確定方向,只是長期穩定財源待確認,希望建立可負擔系統,以評估急迫性優先,若已取得藥證但有其他治療選擇,就以平行審查加速健保核准程序,但他坦言現階段仍是邊做邊修正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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