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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麻疹接觸者 疾管署:未守規定恐挨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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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立斌/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近期麻疹疫情延燒,不少麻疹確診者行動力旺盛,不乏搭高鐵南來北往、或是吃尾牙、吃喜宴,在跨年夜跑趴跑通宵者。由於麻疹傳染力高,幾次匡列的接觸者步算少。若是真被匡列,需要做些什麼呢?疾管署表示,接觸者將收到「麻疹接觸者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應在18天內每天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若出現症狀需通知衛生單位,由單位安排就醫;如未遵守規範,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開罰6至30萬元。
台中市衛生局說明,近期有一例北部的麻疹確診者,曾在2024年底到台中遊玩,以大眾運輸工具為主要移動方式。台中市衛生局更在今日公布一名20多歲男性確診者的足跡,在跨年夜連跑2酒吧。
如果我是麻疹患者的接觸者,該做什麼?疾管署表示,麻疹個案之接觸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與麻疹病例最後1次接觸日起往後推算18天內),應每日早晚各量體溫1次,並詳實記錄體溫、活動史及是否出現疑似症狀,如果沒有任何不適或未出現疑似症狀如發燒、出疹、咳嗽、鼻炎、結膜炎等,仍可正常生活,但應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並儘量佩戴口罩。
接觸者如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出現疑似症狀,則應進行自我隔離,並電話通知衛生單位,由衛生單位安排就醫,預先規劃好動線,避免接觸到其他等候看診的人。就醫時並請主動出示相關通知,全程佩戴口罩。疾管署提醒,若未遵守自主健康管理規範,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及同法第67條規定,處6至30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表示,在收到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後,應自主健康管理18天(自最後接觸日起算)。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落實正確洗手、咳嗽禮節等防護措施。如有症狀切勿自行就醫,請先佩戴口罩並通報各轄區健康服務中心窗口(假日請通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防疫專線02-23753782),進行評估及協助就醫,勿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並主動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及接觸史。如接觸者未接種疫苗或未曾感染者,請儘速接種MMR疫苗(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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