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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發現乳癌 不必放棄小生命

2017/05/30 06:00

懷孕期間若有任何不適症狀,都一定要儘快就醫;圖為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

文/宋承嬡、洪泰和

40歲的林小姐在懷孕24週時,洗澡發現右側乳房有一腫塊,大約2、3公分,她不以為意,直到懷孕28週產檢,醫師問起近況,她才想起來告訴醫師:「右側乳房有腫塊,持續一個多月了,但摸起來不會痛,皮膚也沒有紅腫。」

醫師進行乳房觸診後說:「這並不像常見的懷孕乳房變化,我要把妳轉介到乳房外科。」

乳房外科醫師替她做乳房超音波檢查,發現她的右側乳房有5公分的腫瘤,因懷疑可能是惡性,也安排做了切片檢查。結果病理報告顯示是乳房惡性腫瘤。

此時林小姐已懷孕30週,她很難過,好不容易懷孕,居然得了癌症,要接受治療嗎?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到肚子裡的寶寶?

乳癌是懷孕及生產後一年的婦女容易發生的癌症之一。剛開始常只是無痛的腫塊,容易與懷孕或哺乳的乳房正常變化混淆,以致延誤診斷及治療。孕婦可以接受乳房超音波做檢查,有懷疑的病灶就做切片,必要時,也應進一步接受乳房核磁共振檢查。

◎在懷孕期間,如果發現有乳癌時,現在治療的觀念:

●終止懷孕(無論是人工流產或提早讓胎兒出生)並不會影響乳癌的預後。

●不論任何懷孕週數,都可以同步進行乳癌的治療,不必為了治療而放棄小生命。

乳癌的首先治療是手術切除,手術麻醉藥物大都不會影響胎兒,懷孕期間最好選擇乳房全切除手術,因為乳房保留手術常需要配合放射線治療,在懷孕期間並不建議。

若要化療,建議避開胚胎主要器官形成的第一孕期,或與外科醫師討論,等生產完再接受化療,化療藥物會被胎盤所阻擋,因此進入寶寶體內的濃度是相當低的。

荷爾蒙或標靶藥物,都會造成胎兒的異常,要等生產完才能開始;手術切除乳房後,可以用對側乳房哺乳,但若是接受化療、荷爾蒙治療,或是標靶藥物治療的產婦,就不適合哺乳了。

林小姐在懷孕32週時,接受右側乳房切除手術,病理報告是零期原位癌,在婦產科及乳房外科的共同照護下,在懷孕38週時,順利自然產下一名體重3400克的健康女寶寶!

在懷孕或哺乳期間發現乳房腫塊,持續超過兩週時,請記得告知您的醫師,以安排進一步檢查,早期發現,即早治療,不但可以保住寶寶,也可以保護自己。

(作者分別為台北長庚紀念醫院婦產科醫師、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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