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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良好 展期克流感仍具療效

2012/01/21 06:00

文/范姜宇龍

近來門診常有病患詢問,公費克流感期限展延2年是否有安全問題?這個問題其實包含了所有藥物保存期限的問題。因為藥物成千上萬種,實在很難一概而論。

譬如泡麵好了,坊間廠商一般將效期定為6個月,但真的過期一到兩個星期就不能吃了嗎?期限內吃就一定安全嗎?我想答案都是不一定,要看情況。如果泡麵「膨風」了或是有異味、發霉了,當然就一定不能吃,很大的一部分是要靠保存適當與否決定。

西藥因為是無機化學品為主,一般口服藥均至少有3到5年的效期,只要適當保存不易變質,藥效也不至於下降太多,當初衛署核可克流感3年效期按一般常規處理,但因應禽流感等新型流感,政府大量採購了克流感做為戰備存量,以待大流行時所需。前年10月很多克流感已屆3年效期,衛生署鑑於藥品保存良好,且還有療效,故展延2年至今年10月達到5年的保存期限。

今年冬天B型流感來勢洶洶,衛生單位為避免重症病患增加,提供流感病患服用克流感,就好像部隊演習時,先將屆期的彈藥拿來打靶,若病患有明顯流感症狀,就能使用,且服用克流感是利多於弊,至少可縮短病程,有助早期復元。

(作者為衛生署桃園醫院新屋分院感染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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