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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葉當食品原料 須標示警語

2021/01/06 05:30

▲(圖︰高改場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昨公告開放咖啡葉可做食品原料使用,乾燥後可做茶包、茶湯,但必須符合咖啡因含量等規定,且要標示警語「孩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

食藥署表示,新制上路後,阿拉比卡種(Coffea arabica)及羅布斯塔種(Coffea canephora)的咖啡葉限乾燥後,可做為沖泡茶飲的原料,可製成茶包供消費者沖泡飲用,或將沖泡後的茶湯做為液態飲料供飲用;但提醒業者,咖啡葉做為原料的食品,必須標示「兒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若查獲食品所用原料不符相關規定,將依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文︰記者吳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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