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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隨地想「要」 「性慾高亢症」作祟

2017/11/25 06:00

若為性慾高亢困擾者應盡快就醫檢查; 圖為情境照。(照片提供/楊聰財)

文/楊聰財

一名25歲男性就醫時主訴有穩定交往對象,自覺對每段感情認真看待,但就是無法控制性慾,一直想找其他女性發生性關係,結果就是偷吃被抓到,導致每段感情都宣告破裂。

後來更是變本加厲,性慾強烈到走在路上看到女性就很容易有生理反應,讓他相當痛苦來找醫師協助。經過詳細鑑別診斷後,確診他罹患了「性慾高亢症」。

「性慾過高」是一種疾病嗎?是的,臨床上會針對「性慾過高,造成自己或他人的障礙」的患者加以評估釐清疾病類型。

檢查方式採多管齊下,包括身體檢查、抽血檢驗「性荷爾蒙」濃度,也可能安排腦部電腦斷層(例如下視丘病變也會造成性慾過高), 並評估精神狀態,排除是罹患躁症造成的性慾過高症狀。

若以上原因都排除了,那就符合國際疾病診斷分類系統(ICD-10)中陳列的「性慾高亢症」。

◎此症常見的特徵包括:

●慣性且頻繁更換性伴侶。

●莫名的不安全感,即便滿足了性衝動,事後仍感到不安及空虛。

●在性行為中較易出現虐待及暴力行為,並強迫他人發生性行為。

性慾高亢症被歸為「類強迫症型」與「類衝動控制障礙型」,都是包含心理、生理、家庭及社會環境等所影響,出現不同程度的性慾高亢症問題。

例如有人很可能把「這件事」當作能夠調節心情,或者逃避現實的一種方式。若是「類衝動控制障礙型」的性慾高亢患者,合併酒癮、賭癮等身心障礙的比例相當高。

由於「性慾高亢症」的患者常否認、甚至不知道自己罹病,影響與伴侶良好的性愛關係,甚至還可能發生妨害性自主罪的重大麻煩。提醒患者應儘速尋求精神科醫師的專業評估及治療,除了服用藥物控制情緒、緩和性慾之外,還必須接受心理治療、伴侶協談,重新建構正確的性愛關係、合宜的情緒管理與人際互動,避免自己成為性犯罪者,終生後悔。

(作者為楊聰才診所心理衛教中心院長、中華民國精神科專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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