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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氣丸 改列中醫處方藥

2006/11/09 06:00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

業者誤導有減肥功能,消費者常誤為減肥藥,以後外盒須加註「處方內含毒劇類藥材,宜謹慎使用」,醫師則認為衛署應列管、市面不應販售。

有鑑於市售「肥氣丸」處方中含有「巴豆霜」、「製川烏」等毒劇類藥材,且常有業者誇大具有減肥療效,因此,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日前規定「肥氣丸」(含加減味)必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且藥品外盒、仿單應加註「處方內含毒劇類藥材,宜謹慎使用」等字樣。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指出,「肥氣丸」是中藥成方,適應症為「治肥氣」,目前衛生署已核發二十三張藥品許可證。所謂「肥氣」,多由肝氣鬱結,瘀血停聚所致,與「肥胖」的醫學意義不同。

然而,根據衛生署長期針對媒體違規廣告監控發現,許多業者經常誇大「肥氣丸」具有減肥功效,此外,坊間有一些大型連鎖藥妝店將「肥氣丸」陳列在「瘦身專區」,並與一堆名為「窈窕、修身、消脂」的食品放在一起,還在包裝上標明「保持健康美麗身段」等暗示減肥的文句,導致消費者誤認其為減肥藥。

因此,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基於中藥用藥安全,已於本月六日公告,將「肥氣丸」改為必須由中醫師處方,並應加註警語,該藥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必須在二個月內完成變更登記申請,屆期未辦理者,可廢止其許可證。

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理事長陳潮宗表示,「肥氣丸」沒有減肥效果,但可能是名字與「減肥」相近,才會遭到誤用,事實上,有許多中藥也因名字混淆遭誤用,例如「通乳丸」,用於產後乳汁不通、幫助分泌乳汁,卻被誤導為豐胸。

曾經召開記者會批評不肖業者誇大「肥氣丸」療效的董氏基金會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表示,衛生署列管「肥氣丸」,有助於減少不肖業者誇大療效。但她坦言,減肥產品利潤極高,不當宣稱療效的狀況仍以各種模式存在,她希望衛生單位能夠持續拿出具體作法進行管理。

長庚醫院中醫部主任楊賢鴻認為,中、西藥若被列為醫師處方,理論上衛生署必須列管,市面上不應販售,但目前民眾仍可在市面上購買到被列為中醫師處方的中藥,因此,希望衛生署能夠確實管理。


連鎖藥妝店 全面下架停賣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

屈臣氏藥妝連鎖店表示,既然衛生署已將肥氣丸變更為處方藥,該公司將清查門市是否有販售含加減味的肥氣丸,若是有賣,將全面下架;康是美則表示,肥氣丸在該通路的銷售並不好,康是美早在半年前就已停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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