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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訂禁售電子煙自治條例 違者最高罰5萬元 議會一讀通過

2021/12/14 12:08

南投縣政府訂定「南投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禁售電子煙。(資料照,記者張協昇攝)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 電子煙是近幾年來國內新興菸品,已知有7000種化學物質成份被使用於電子菸油,歐盟研究發現電子煙含有逾41種有害物質,由於造型多元,購買取得管道多元,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南投縣政府訂定「南投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嚴格規定電子煙及相關器物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及廣告,也不得供應給未滿18歲者,違者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且禁菸區或未設吸菸場所也全面禁止吸食電子煙,14日在議會臨時會一讀通過。

南投縣衛生局指出,不論是抽電子煙或暴露於電子煙二手煙都恐誘發氣喘、肺部及眼部等相關病症,但現行菸害防制法對其卻未明確規範,恐危害民眾健康,且目前許多電子煙透過網路販售,青少年容易取得,各縣市政府陸續制定自治條例納管電子煙。

衛生局表示,目前部份縣市的自治條例並未禁售電子菸,南投則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範,明訂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及廣告電子煙,也不得供應給未滿18歲者,違者處以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自治條例另一個規範重點是禁菸區或未設吸菸場所禁止吸食電子煙,且未滿18歲及孕婦不得吸食電子煙及持有電子煙及相關器具,若未滿18歲者吸食電子煙,應接受電子煙危害防制宣導教育,未滿18歲且未婚者,其父母或監護人須督促孩子參加宣導教育,若未督促參加,可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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