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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0種過期食品該馬上丟掉嗎? 專家這麼說...

2016/12/02 23:27

美國有線頻道「美食世界」列舉出10種過期後還能繼續食用的食物,其中包括穀物早餐(cereal)。(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為了避免浪費食物,在丹麥就開設了一家專賣過期食物的超商「WeFood」,在當地引發一股「剩食旋風」,甚至讓丹麥5年來減少了25%的食物浪費。不過食品過了保存期限到底還能不能吃呢?

丹麥一家專賣過期食物的超市「Wefood」,提倡人們不要浪費食物。(法新社)

根據《康健》雜誌報導,振興醫院營養師涂蒂雅表示,「保存期限」或「有效日期」是指是保持產品價值的時間,當過了這個時間點,可能導致營養價值或口感降低等情形,卻不代表該食物已經腐敗,因此就算食品過期還是可以食用。不過她仍建議儘早食用完畢最好。

報導也引述美國有線頻道「美食世界」(Food Network),列舉出10種過期後還能繼續食用的食物,包括:罐頭食品、乾酪、穀物早餐(cereal)、雞蛋、冷凍食物、餅乾、奶油、麵包、有包裝的綜合蔬菜、乾燥麵條。

至於食品到底可以放多久,則要依儲存方式及食物特性而定。涂蒂雅認為,乾料、真空食品、殺菌的食品較不容易腐壞,但也不代表永遠不會腐壞。如果乾料受潮、真空罐頭凸罐,或食品受到菌污染,就算沒有過期,也不宜再繼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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