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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父母身心疾患 預防「殺子後自殺」事件
文/陳長聖
數月以來,殺子後自殺的故事,時不時佔據新聞版面,父或母難以面對各種壓力、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時,也將孩子一同帶向死亡。
親友應留意憂鬱症、急性精神病
每個孩子都是寶,孩子擁有自己的生命權,即使是父母也無權剝奪他們的生存。早年稱呼這種案件為「攜子自殺」,好像孩子也欣然同意赴死。然而年幼的孩子通常是受控制之下無辜的被害者;為了凸顯這類事件的悲劇和犯罪本質,近年已改稱「殺子後自殺」或「殺子自殺」(filicide-suicide)。
在家庭經濟惡化、或是家庭變動、伴侶衝突之下,如果父或母保有傳統家庭觀念(孩子是隸屬於父母的),可能產生殺子自殺的意圖。而過去文獻也顯示,父母殺子自殺背後可能出於不同心理動機:
●雙親觀點的「利他主義」:自己選擇自殺、同時認為孩子沒有自己會孤苦無依,為防止孩子沒爹娘照顧、而痛下殺手,忽略了孩子有其自己的生命與未來,這樣的「利他」其實僅是「自我」的想法。
●報復伴侶而殺子:伴侶關係衝突時,為了懲罰另一半、讓對方懊悔,或想讓對方感受到被剝奪所愛的痛苦。
●不想要孩子:常發生在剛有新生兒的家庭中、或是持續有兒虐事件的家庭中。
尋求社福安全網協助 建立支持系統
許多研究亦點出,殺子自殺事件中,父母常受精神疾病影響,特別是憂鬱症、或有幻聽妄想的急性精神病。除了政府社會福利安全網之外,好好預防、治療精神疾病,也能預防殺子後自殺。多管齊下,預防悲劇憾事發生!
對親友來說,關注產後母親心理調適、鼓勵有憂鬱症狀的父母尋求衛生專業幫助、及承諾給予必要育兒支援,都能建立良好支持系統。對個人來說,維持規律作息、充分休息減壓,不要畏懼求助、與專業人員討論自己憂鬱或自殺的想法,讓自己的決策不要受身心疾病所干擾。
如果已經使用身心科藥物,切忌未經徵詢醫師意見而任意停用,早日復原,能有智慧面對多重生活挑戰。
(作者為台安醫院心身醫學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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