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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研究︰戀童症是加害人 也是受害人

2024/04/13 05:30

▲戀童癖的定義之一為,對青春期前兒童有發生性行為的強烈性幻想或衝動,且持續至少6個月;圖為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照片來源:shutterstock)

文/陳紹祖

近日有關戀童的新聞吵得沸沸揚揚,有人問我:「『戀童』是一種病嗎?」

美國科羅拉多大學科羅拉多斯普林斯分校心理學系教授桑迪.凱.烏特勒(Sandy Kay Wurtele),專門研究預防兒童性虐待。她在2014年透過網路招募了435名問卷調查受訪者,其中女性有262人、男性173人,都接受「性興趣」和不良童年經歷研究。其中6%的受訪男性表示,如果保證不會被逮捕或不會受到懲罰,他們有可能與兒童發生性關係;有2%的受訪女性也有同樣的看法。對兒童有性興趣的男性和女性則訴說了許多不正常的童年經驗(即性虐待史、不安全的親子依附模式)。

根據桑迪.凱.烏特勒的研究顯示,對於兒童有性興趣(sexual interest in child)其實並非罕見,而且男女皆有,但是這並不等於病態或犯罪,因為很多人並不會去實踐這樣的性行為。

◎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DSM-5)中,戀童症(Pedophilic disorder)要求的診斷條件有3項:

●個人有與青春期前兒童(年齡為13歲或更年幼)發生性行為的強烈性幻想或衝動,持續至少6個月。

●個人已經對這些性衝動採取了行動,或者這些衝動造成了嚴重的痛苦。

●加害者已年滿16歲,且比受害者至少大5歲。當戀童傾向對自己或他人造成顯著傷害,才達到病態的範圍。

童年多遭受身體、性或情緒虐待

◎心理病理學和流行病學的研究中指出,戀童症患者有幾種常見風險因子:

●經歷過童年身體、性或情緒虐待或忽視。

●社會孤立和人際互動困難。

●扭曲的信念和認知偏見。

●從事與易兒童接觸的職業。

●物質濫用導致衝動。

●在生理方面,高雄性激素(睪固酮)水平可能導致性衝動或攻擊性增加。

戀童症性犯罪者 處刑罰也要心理治療

從上述社會心理風險因素與生物和環境影響相互作用後,影響戀童行為的發展和表達,可發現戀童症的人格特質與家暴加害人或霸淩者相似,戀童症的性犯罪者也可能在童年曾有被侵害的創傷經驗。除了刑罰外,對戀童症患者有效的預防和介入策略中,必須協助他們重新詮釋曾經的創傷,才能降低未來其他兒童受到傷害的風險。

(作者為慈濟大學醫學系助理教授、花蓮慈濟醫院成癮精神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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