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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乳癌與生育 不必二選一
記者羅碧/台北報導
3年前發現罹患乳癌時,當時32歲的潘怡伶才新婚5個月,對她來說是青天霹靂,但是她很快就接受事實,與醫療團隊溝通,選擇適當的生育計畫,接受全乳房切除、隆乳及化學治療12次;昨天她神采飛揚地感謝為她做乳房重建的台大醫院整形外科主任戴浩志及醫療團隊,也鼓勵其他癌友不要放棄治療。
像潘怡伶這樣的年輕型乳癌患者在國內並不少見,從事乳癌防治工作40年的台大醫學院外科名譽教授張金堅指出,在台灣約有3000位女性乳癌患者是在生育年齡(45歲之前)時被診斷出來,約占所有乳癌患者的兩成左右,比歐美較為年輕。
張金堅強調,治療乳癌與生育不必二選一,文獻發現,乳癌患者在治療後懷孕並不會增加乳癌的復發機會,但在癌症治療過程中使用的化學治療,卻非常可能傷害卵巢功能,因此在35歲以前,接受化療後,約有9成的女性在一年內月經可以恢復,而35-40歲這個年齡層,月經恢復正常的比率約50%。一般認為,乳癌復發的風險會隨著間隔時間而減少,所以最好能2-3年之後才懷孕。
乳癌權威張金堅出書 鼓勵癌友
由張金堅擔任總策劃的《超越乳癌》一書昨舉辦發表會,高齡97歲的王研清女士現身說法表示,她在88歲時發現罹患乳癌第1期,接受張金堅教授的建議,手術治療,一切狀況都很好,每3個月回診追蹤一次。
老中青患者出席 分享抗癌經驗
現年53歲乳癌病友連敏暖在14年前,發現罹患乳癌第4期,不僅接受乳房切除及化療,之後有多處骨轉移,歷經放療、荷爾蒙治療,但天性比較樂觀的她,除了經常快樂旅遊,並當乳癌防治基金會志工,幫助更多癌友一起樂活。
台大醫院整形外科主任戴浩志說,所有癌症中,乳癌的預後最好。他也提醒患者,如果乳房外科醫師詢問乳房要全切除或是局部切除時,代表兩者的治療效果是一樣的。這時病友可以找家人和親友一起跟乳房外科醫師討論,以獲得最充足資訊及做最妥適的選擇;乳房重建也是一樣,盡量不要單獨一人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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