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也會得結核 有症狀快做診斷
文/林純如
結核病是台灣常見的傳染病,主要致病原為結核桿菌。
結核桿菌是絕對「需氧菌」,生存在含氧高的器官,經由飛沫入侵肺部後,可能經由淋巴血液循環,侵犯眼部。
眼內結核可單獨發生,或是合併其他部位結核。眼內結核較難診斷,除了少見外,也因為眼部較難取得細菌的檢體。
眼內結核可能以鞏膜炎、結膜炎、角膜炎、淚囊炎、淚腺炎、眼窩膿腫、視神經炎和葡萄膜炎等症狀表現。
50%的眼內結核為雙側發生,可能合併視網膜出血、局部脈絡膜炎、玻璃體混濁的症狀。
當病患出現前述眼部表現時,可先做「螢光眼底血管攝影」,釐清病因。
若懷疑是眼內結核時,可以觀察患者的身體其他部位是否有結核症狀,還有皮膚結核菌素測試結果若為陽性,可以輔佐判斷。
不過,皮膚測試的缺點是病人需要48小時回診判定,若曾施打過卡介苗者易產生「偽陽性」,免疫不全者易呈現「偽陰性」。
「結核桿菌群直接檢測法」可直接檢測檢體中是否含有結核桿菌核糖體核糖核酸,藉此區別結核桿菌是否具繁殖力;「全血丙型干擾素檢驗」只需抽血。
急性典型眼內炎加上陽性「全血丙型干擾素檢驗」,不論有無身體症狀,則可考慮是眼內結核。
研究顯示「全血丙型干擾素檢驗」對於眼內結核診斷,優於皮膚測試。
目前診斷眼內結核準則為:首先排除其他病因,再依患者的臨床病史及接觸史、身體和眼部症狀等做進一步的檢驗。
若胸部X光有結核病灶,確定有肺外結核,可以先使用抗結核藥物治療4-6週,若眼部病況改善,就可考慮是眼內結核。
(作者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部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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