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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生日送自己大禮 圖書館志工簽署器捐願圓30年心願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自己的人生,自己作主!」60歲圖書館志工黃顗蓁,30歲時就有器官捐贈的想法,近日她決定將念頭,選在農曆生日當天於員林宏仁醫院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同步註記大體捐贈意願,送給自己一份最有意義的生日禮物。黃顗蓁說,希望自己的器官與身體在最後仍能幫助他人,「延續珍貴的生命價值」。
黃顗蓁表示,30年前就曾接觸器官捐贈的資訊,當時雖已動念,卻因父母尚在,始終沒有採取實際行動。她曾在醫院工作,看過太多突如其來的病痛與意外,深感健康可貴,日前在員林宏仁醫院剛好看到器官捐贈宣導,當場簽署同意書,做為自己60歲生日禮物。
黃顗蓁在簽署原因寫下「感恩父母給予健全的身體,希望延續珍惜得來不易的生命」,同時也留下給家人的話「感恩、尊重、愛」。
除了器官捐贈,黃顗蓁也主動表示身後願捐出大體,成為「大體老師」,供醫學教育與研究使用,盼能讓生命教育有更多啟發。
「感謝女兒給我的支持」,黃顗蓁透露,她的人生並非一帆風順,丈夫早年生意失敗後失聯,她獨自一人扛起家庭責任,將女兒拉拔長大,如今女兒不僅孝順貼心,對她的捐贈決定也大力支持。這份理解與成全,讓她無所牽掛,坦然迎向生命每一階段。
宏仁醫院社工師謝麗秋說,每年6月是器官捐贈宣導月,醫院持續推廣「器官捐贈」、「病人自主」、「安寧緩和」等生命議題,去年起,民眾可透過健保卡「預立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意願」。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全台仍有逾萬人等待器官移植,器捐推動刻不容緩,黃顗蓁的行動與心意,是最真切的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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