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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大掃除 藥效期看清楚
文/游逸群
歲末大掃除可別忘了檢視自己的藥盒是否有剩餘的藥品,也該做個總整理。只是有些人常會疑惑要如何分辨藥品包裝上的英文縮寫?
◎LOT或BATCH(B):這是藥品批號(LOT∕BATCH number)的縮寫。藥廠主要用來監控與統計每批藥品的品質,也有利於藥品售出後的追蹤。
◎MNF或MFD:另外還有MAN、MFG等英文縮寫,指的都是藥品的製造日期 (Manufacturing Date)。藥品批號若以日期表示,也可視為製造日期。需留意原裝藥品(如瓶裝藥錠、大瓶裝藥水藥膏)經再分裝成小包裝,則「分裝日期」就不等於是原藥廠的製造日期。
◎EXP(E):為藥品的有效期限或保存日期(Expiration Date),是指藥品在「未開封」且保存條件良好,經藥廠連續試驗,仍能保存規定含量或效價的最後期限,亦稱為末效期。日期會以民國或西元,月∕日∕年、年∕月∕日或年∕月等不同格式呈現。
藥品領回後,因住家溫濕度、光照等儲存環境的不同,即使未開封的藥品,有效期限不盡然能達包裝上的標示日期,因此也得留意包裝是否完整,藥品外觀有無變色、斑點、潮濕或碎裂等。
◎BUD:藥品「開封後」或「分包裝後」的使用期限(Beyond-Use Date)。一般散裝口服藥使用期限在6個月內,多次用眼藥或胰島素針劑開封後建議一個月內使用完;抗生素乾粉製劑加水泡製後,多需放冰箱冷藏,使用期限為1-2週,其他藥品無特別指示則不需冷藏,以免溫度變化而變質;外用藥因使用頻率、保存環境的影響,建議仍以當次看診療程使用完畢。
遵照醫師、藥師指示規律用藥,使用前注意藥品有效∕使用期限標示、外觀有無變化,不僅剩藥不浪費,也能為自己的用藥安全來把關。
(作者為鹿港基督教醫院藥劑課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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