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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腳 忌高溫、泡太久

2012/02/16 06:00

文/吳玉蘭

李老太太(化名)的家人帶她到某位密醫處,想要用草藥泡腳來治療她雙足麻刺的毛病。

李老太太在泡腳時覺得雙腳很痛,但那位密醫表示要痛才有效,因此只好忍了下來。一週後,李老太太覺得雙腳沒有任何感覺了,而且還開始發黑。送醫檢查為四度燙傷,連骨頭都壞死了,需截肢。

天冷了,四肢末端難免較易覺得有些冰冷,尤其是雙足,因為距心臟最遠,冰冷或麻刺的情形也較明顯。這時,有人會用泡腳的方式來讓自己的雙腳回到溫暖的狀態,或如前述案例一樣,想要以泡腳方式來改善某些症狀。不過,關於泡腳,有一些事項要注意哦!

●水溫不可過高:網路上謠傳水溫愈熱愈好,只要可以忍受即可。這是很危險的,因為泡在60度左右的水中,約3分鐘就可能造成三度燙傷。況且對溫度的耐受度因人而異,就如前述案例,雖然當事人還可忍受,但其實已經造成傷害了。

另外,皮膚較脆弱的老人、小孩,或有皮膚病、糖尿病等疾病的患者,會比一般健康成人易燙傷,所以泡腳的水溫大約略高於體溫即可,約在38至42度左右。

或許有人會懷疑這樣的溫度不高,用來泡腳會有用嗎?其實,雙腳在冰冷時,溫度可能還不到30度,這時雙腳只接觸到略高於這個溫度的水溫,就會有溫暖的感覺;況且,大部分人泡腳的目的是為改善血液循環,只要足部能回到正常的溫度,血液循環自然就會改善。

●浸泡的時間不宜過久:浸泡時,有任何不適應立即停止。浸泡的時間約10分鐘以內為宜,較不易受傷。泡過久會讓表皮變得較軟,人體天然的油脂也會被洗掉,反而失去保護的作用。

●有傷口時不可以泡:水中的微生物會進入傷口中,易造成感染,而且皮膚有傷口時,也較易燙傷。

●慎選加入水中的物品:有人會在水中加入薑、酒、精油或中草藥等,在加入這些物品時,需注意有無過敏或過度刺激皮膚的反應,若有,要立刻停用,並用清水沖乾淨。若症狀較嚴重的要立即就醫。

●不是人人可泡:有皮膚病、心血管疾病、下肢癱瘓者或下肢循環有障礙的患者,最好先問過主治醫師再決定。(作者為中華民國燒傷學會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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