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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親延續性哀傷 4方法走出悲痛
文/陳惠娟
面對重大失落所出現的哀傷,譬如:親人過世以及天災人禍等,在原本的精神疾病診斷準則內,會被認為可能是憂鬱相關症狀。但2022年最新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第5版的修訂版,把「喪親之痛」也列入診斷之一,中文譯為「延續性哀傷」(Prolonged grief disorder)。
負向情緒占據 減損生活功能
延續性哀傷的主要特徵是個案強烈懷念過世的親人,思緒一直被負向情緒占據。成人個案在親人過世1年後,仍維持高強度且和過世的那位親人有關的強烈負向情緒。這些悲傷狀態造成生活功能的減損,就可能是延續性哀傷的患者。
任何人在面臨至親突然過世或是重大失落事件時,都可能出現延續性哀傷的部分症狀,然而有些危險因子可能更容易出現哀傷情緒,包含曾經有心理創傷、在短期內多次經歷親人過世、原本便有身心疾病等狀況,在親人過世後更容易出現過度哀傷表現。
◎走出哀傷,避免陷入延續性哀傷可以這樣做:
●允許自己悲傷:面對重要他人過世,悲傷是自然反應,不需要壓抑自己的情緒,讓自己有空間好好哀悼已逝親人。
●讓親友知道自己的狀況:必要時,需要和親朋好友分享自己的感受,減輕心理壓力,同時維持社會連結,有人可以隨時提供幫助。
●調適生活作息:在哀傷時,可能會影響生活功能,例如:變得較不想做家事、失眠或是整天精神不佳,這時更應該有意識地穩定生活作息,儘可能維持適當的睡眠時間,以及生活基本功能。
●紀念親人:可適度地保持與親人的回憶,紀念與親人的重要時刻,連結可以持續,但不需要以痛苦的方式。親人過世後,仍可以在心中保留對親人思念。
無法調適心情可求助精神科
如果上述方法仍無法調適心情時,應盡快就醫,尋求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等醫療專業人員協助。
(作者為國泰綜合醫院精神科臨床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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