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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點滴》1-1.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吳建昌 精神科醫師的法律人生

2018/10/09 06:00

▲吳建昌不僅是醫師、雙法學碩士,也是哈佛大學衛生政策博士。(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羅碧/專訪

「做自己有興趣的事就不會打瞌睡,不會覺得累了!」台大醫院精神部前主任吳建昌26年前白天在桃園療養院當住院醫師,晚上回台北唸台大法律系夜間部,回想當年雖然過勞,但卻是正確的選擇。

吳建昌讀高一時,曾想唸法律系,但是導師認為他「不夠聰明」、「口才不好」、「心不夠黑」。他想想覺得有理,於是選擇唸醫學系或是深感興趣的心理系,因此進了台大醫學系。

服役時,吳建昌意外被分派到坪林的流氓感訓隊當醫官,這些流氓病患常希望他開立診斷證明,好享受一些不用出操、不用受訓等「特權」,吳建昌卻認為診斷證明書事關醫療事實與醫官的權限,不得亂開,於是他認真研究相關規則,結果發現有一半的看診時間都在跟管訓病患辯論「到底可不可開證明」。不僅讓他重燃研讀「法規」的興趣,也因此練就口才,分辨「詐病」的能力也更強了。

同時,他閱讀偵探小說,發現國外有兼具醫學與法學雙博士的專家,兩方面都很有成就,激勵他當一個不一樣的醫師。既然對法律很有興趣,退伍後,他就用醫學系的畢業文憑去報考台大法律系夜間部。

擁雙法學碩士 完美結合兩志趣

結果唸出興趣,繼續攻讀台大及哈佛大學的法律研究所,擁有雙法學碩士,還進修取得哈佛大學衛生政策博士學位,如今,他擔任第一任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完美結合「醫學」和「法律」兩個志趣。

吳建昌認為,每一個人要過怎樣的人生,常是自己的選擇,只是有些人的成長背景或許缺乏支援,以致一直很孤單、沒有人疼愛、照顧,不了解什麼是愛,以及如何愛別人,當受到不尊重的對待,自然也反應出「我幹嘛要尊重別人」的想法,形成人際與社會互動的惡性循環,一錯再錯,最終不可收拾。

他常認為,最好的社會政策,其實是最佳的犯罪防制政策;最好的精神衛生政策,也是最好的犯罪防制政策;最好的經濟、住居政策,也都有預防效果。看起來好像是繞口令,其實建構健全且完善的社會支持網絡很重要。

▲吳建昌表示,從事鑑定猶如攀岩,細細找尋岩壁縫隙,一路找尋可穩固立足之處,達到岩頂(做出結論)。(吳建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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