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道logo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AI假醫師散布糖尿病不實訊息 衛福部:查幕後操作者

2025/12/28 18:56

Youtube頻道「陳志明醫師」使用AI合成影像與聲音,以聳動標題吸引退休族群觀看,散布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Youtube頁面擷取)

Youtube頻道「陳志明醫師」使用AI合成影像與聲音,以聳動標題吸引退休族群觀看,散布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Youtube頁面擷取)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YouTube頻道「陳志明醫師」在平台上擁有2.3萬訂閱人數,其中一支影片宣稱,台大醫院與北榮已經找到糖尿病致病元凶,透過「除菌」或「細菌療法」就可達到奇蹟治癒效果,但遭台大醫院與北榮澄清「查無此人」,衛福部長石崇良也表示,該頻道明顯違反相關法規,依法應可開罰。

石崇良表示,這位陳志明醫師是虛擬人物,該頻道假借醫師名義散播醫學知識,顯已違反「醫師法」、「醫療法」相關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另石崇良指出,「醫療法」第87條規定,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違者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則表示,對於影片內容錯誤,民眾可向影音平台或衛福部檢舉,若有違法行為,也可以直接處理,但據「醫師法」規範,若未持有醫師執照,不能稱為醫師,衛福部會透過法規會討論虛擬人物自稱醫師相關的法律解釋,同時也會了解頻道背後的製作者身分。

林靜儀指出,若該虛擬人物的製作者本身是醫師,但是以虛擬人物方式出鏡,並發表相關言論,就應負起相關言論責任,但若該虛擬人物的操作者本身並非醫師,卻使用自稱醫師的虛擬人物發表專業言論,其中就有「醫師法」的解釋空間存在。

此外,林靜儀提到,美國醫師在網路平台發表醫療行為相關評論時,會在說明欄註明「說明者於美國合法執業」等資訊,相關做法衛福部會與數位部討論,釐清我國是否也要採取相應的資訊揭露措施,但這方面管理涉及法規解釋與國外頻道管理,還需了解未來如何在法律上保障相關權益。

相關新聞:

網路假名醫 連真醫師差點被騙:他們是賣藥詐團

假醫師影片害人!稱糖尿病是細菌感染 台大、北榮:查無此人

AI假醫師散布糖尿病不實訊息 衛福部:查幕後操作者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發燒新聞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