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牙醫網洩病人個資 衛生局將開罰
〔記者許麗娟/高雄報導〕高雄市岡山區一間診所牙醫師,傳出在網路上洩漏病患個資,高雄市衛生局獲報後將調查,若違反醫療法、醫師法最高可罰35萬元,另涉及個資法可處100萬元。
據了解,該名牙醫遭控將助理在系統上登錄的備註事項當日常加以PO網,昨(30)日牙醫師在自己的Threads貼出1張電腦系統照片,畫面中出現2名患者的姓名、療程等個資,上頭備註「培訓!!勿約(他媽的勿約還約病人,到底三小)」,並調侃「我到底請了怎樣的助理呢?每天都很驚嘆XD」。貼文下方引發網友熱議,並質疑醫師將其他患者的個資隨意公開。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指出,依醫療法第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者依同法第103條第1項處5萬元至25萬元罰鍰,違反醫師法可開罰2萬至10萬元。
此外,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同法第20條:「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及同法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19條、第20條第1項規定,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表示,本案經衛生局派員至該診所查察,該名牙醫師自述此貼文原先是僅張貼於個人臉書並設定僅朋友可觀看,不知同則貼文同步發布至Threads,無意將病患資訊洩漏,惟前述行為已涉違反醫療法規,另因該名牙醫師同時為診所負責醫師,衛生局將依違反《醫療法》規定裁處。
衛生局重申,醫療機構基於保護病人隱私,不得無故洩漏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並請醫療機構依照醫療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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