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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人員詐騙、虐待禁發認證 最快年底上路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為避免照顧服務員詐騙、虐待被照顧者的案件重演,衛福部今(2日)宣布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強化不適任人員管理機制是重點之一,曾有詐騙、虐待等紀錄者,一律不再發給長照人員認證,新制最快年底上路。
去年底爆出台南麻豆某照服員帶服務的獨居失智長者到地下錢莊借錢,金額高達300多萬元,遠住台北的女兒直到房屋被法拍才得知,震驚社會。
為防止類似事件重演,衛福部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長期照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修正草案增列規定強化不適任人員管理,對於因未提供適當照顧與保護,且侵害使用者權益等不當行為,像是詐騙、虐待等,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被廢止長照人員認證者,日後將禁止重新申請並不再發給長照人員認證,藉此保障服務對象的安全與權益。
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去年底,國內照服員、居家服務督導員、照顧管理人員、A單位個案管理員等長照從業人員,合計達11萬人,其中以照服員9.7萬人為大宗。
另外,為協助長照人員持續進修與順利重返職場,修正草案內容調整相關認證與教育制度,包含明定申請認證前共同訓練需於1年內完成,以確保訓練內容與現行政策接軌。
吳希文解釋,此舉主要考量2017年6月3日前的課程內容與現行政策存在差異,因此明定重新申請認證者須於認證申請日前1年內完成訓練,確保具備符合當下政策與實務需求的知能。
考量部分長照人員領證後長期未於機構登錄或中斷服務,恐因需一次補足全部繼續教育積分而難以重返職場,因此修正草案也增訂認證更新規定,放寬可用近1年內累積達6分之1積分(20點)替代全部時數,降低回流門檻,鼓勵長照人員重新投入長照服務,並提高網路課程可計入積分的點數由40點提高至80點,增加在職學習的彈性。
吳希文指出,此次修正草案預告期間至7月21日止,各界可提供意見;若順利的話,期望能夠在今年底前公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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