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療育補助計畫 擴大補助至18歲兒少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為照顧有長期療育需求的家庭,台南市長黃偉哲宣布自今(2025)年6月1日起,開辦「6至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療育訓練費用補助計畫」,補助對象從原本6歲以下擴大至未滿18歲,提供更長期且穩定的療育支持。
黃偉哲強調,今(2025)年對台南而言是財政特別困難的1年,市府撙節各項經費支出,為照顧有療育需求的家庭不因經濟壓力而中斷療育訓練,療育補助對象擴大至未滿18歲兒少,落實台南照顧弱勢優先的精神。
黃偉哲表示,過去療育補助對象為0至6歲兒童,實務上發現6歲以上的兒少仍有持續療育需求,且年滿6歲後的療育補助中斷後,對有療育需求的家庭可能造成經濟壓力。期待透過政策補助,以及協助療育與特殊教育系統配合,共同協助孩子往長遠的發展,能獨立生活與社會適應做準備。
社會局局長郭乃文表示,南市已訂有「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療育費及交通費,補助對象為未滿6歲之幼兒。新開辦的計畫補助對象擴大為設籍南市並實際居住之6歲以上至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且經醫師診斷證明有持續療育需求者。補助項目包括語言治療、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等非健保給付項目,每人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
社會局表示,符合資格者可自6月1日起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符合資格者補助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起,申請時請備妥醫師診斷證明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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