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端午節食品 台中、台南和雲林被檢出問題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22日)公布今年端午節複合專案全台稽查,針對粽子商品和原物料稽查中,包括台中市、台南市和雲林縣都有商品和原料被檢出有問題,被依照食安法裁罰3萬元到4萬元。
為確保民眾食用端午應景食品的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專案內容主要包括「粽子製造業稽查」及「販售業稽查暨應景食品抽驗」等2項稽查專案,於食品製造端、販售端加強稽查抽驗。
「粽子製造業稽查」總計查核業者76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不符合規定等缺失,經限期改善後都複查合格; 另產品責任險查有1家業者未續投保,標示查核179件,有1件不符合規定,皆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另外,針對「販售業稽查暨應景食品抽驗」總計查核業者248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文件保存資料不齊全及GHP準則不符合規定,後續都複查合格;另查核食品標示820件,2件不符合規定;抽驗應景食品593件,1件不符合規定。前述不符合規定者,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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