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安全再升級 硼酸全面禁用、染髮成分調整管理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為提升化粧品使用安全,衛福部近日預告修正「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調整多項成分規範,其中,過去允許少量使用於牙膏及漱口水的硼酸(Boric Acid),將全面禁止添加於所有化粧品,染髮產品成分也同步調整管理。
食藥署表示,硼酸現行僅限用於「非藥用牙膏及漱口水」,限量0.1%,且不得使用於3歲以下孩童,但考量硼酸可能對口腔黏膜、牙齦產生刺激作用,將比照歐盟、日本及韓國規定,全面刪除硼酸使用規範,修正後,化粧品中不得再添加硼酸。
針對硼酸的功能與風險,宜蘭大學學術副校長謝昌衛指出,硼酸帶弱酸性,具有抑菌、調節pH值與潤滑等特性,過去常被添加於藥皂、去角質產品、爽身粉等。硼酸本身毒性低,但不易被人體代謝,雖在安全劑量內風險不高,仍須考量個體代謝差異,尤其硼酸經皮膚長期接觸,可能在體內蓄積,影響中樞神經系統。他也提到,早期鹼粽製作也會添加類似成分,但因毒性疑慮已被禁用。
林口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黃毓惠指出,硼酸經皮膚吸收後,可能對腎臟及生殖系統造成毒性,並引發紅腫、搔癢等皮膚刺激反應,歐盟已將硼酸列為有害物質。
食藥署預告修正化粧品成分管理規定,新增34項成分限制、修正74項既有規定,並刪除1項成分(硼酸)。副署長王德原表示,此次修正主要因應國際規範滾動修正,屬例行性檢討,調整內容多涉及染髮劑成分,像是部分精油成分加強濃度管理,以降低對人體健康風險,也有成分因新研究顯示較無害而放寬使用限制。
黃毓惠補充,此次新增的成分限制多為染髮劑,主要屬芳香胺類化合物,與對苯二胺(PPD)衍生物相關。她提醒,易過敏的民眾染髮後可能出現紅腫、刺激、疼痛或搔癢等反應,曾對染髮劑過敏者應特別留意產品成分標示。
王德原表示,預告期至今年6月2日,預計明年7月1日生效,生效前製造的產品可持續使用,生效後若仍製造不符規定產品,將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可處5萬至200萬元罰款,情節重大者可處停業、歇業或廢止登錄處分,且違規產品須回收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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