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網》發燒別急著吃藥 食藥署:先找原因!3症狀速就醫
葉立斌/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發燒時第一個念頭通常是「我要趕快吃退燒藥」,但其實找出發燒原因,比吃退燒藥來的重要。食藥署說明,體溫低於38°C通常不用吃退燒藥,除非體溫超過38.5°C或症狀影響到日常活動。但若服用退燒藥後仍連續發燒超過48小時,體溫持續上升,且出現意識不清、極度嗜睡、脫水症狀等狀況,需盡速就醫。
食藥署在臉書專頁「藥博士 正藥說」發文提到,發燒本身不是一種疾病,而是一種身體警訊,常見的原因是身體偵測到細菌或病毒入侵,導致大腦下視丘調高體溫,來幫助免疫細胞更有效地對抗病原體。但除了感染外,其他的發炎反應(如:風濕免疫疾病或特定癌症) 也可能造成發燒。因此,找出發燒原因,比趕快吃藥退燒來得重要。
食藥署說明,輕微發燒(一般指體溫38°C以下)通常不需要馬上使用退燒藥,除非病人感到不舒服影響日常活動。若體溫超過38.5到39°C,並出現症狀(如頭痛、發冷、全身痠痛等),可以考慮使用退燒藥來緩解症狀,讓身體比較舒服,可以好好休息與恢復。
食藥署提醒,退燒藥的效果大都只能維持幾個小時,如果感染尚未痊癒,退燒以後又燒起來是很常見的事情,等待病程結束就會慢慢退燒。但發生以下情形則須盡速就醫:服用退燒藥後仍連續發燒超過48小時,且體溫持續上升,並出現嚴重症狀(如意識不清、極度嗜睡、脫水症狀等)。
食藥署補充,發燒是人體對抗外來病原的一種保護機制。若服用退燒藥後體溫仍高,先耐心等待藥效發揮,同時注意身體狀況。如果合併嚴重症狀,請儘早就醫,以確保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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