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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樂多草莓」被檢舉含「甜味劑」 高市衛局:1年前驗出

2025/02/27 13:30

「養樂多草莓」被檢舉添加物,高市衛生局證實1年前驗出,由技正何惠彬說明。(衞生局提供)

「養樂多草莓」被檢舉添加物,高市衛生局證實1年前驗出,由技正何惠彬說明。(衞生局提供)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養樂多草莓」疑有添加外,經稽查經現場抽驗草莓,檢驗結果檢出甜味劑,該攤商坦承有添加,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3萬元,並令業者下架,並要求不得以此手法加工販售,去(113)年2月26日無預警到場抽驗,檢驗結果正常合格。

衞生局表示,此為112年至113年的事件,112年12月期間接獲檢舉「特定商家」販售「草莓」,經衛生局112年12月15日派員前往查察該商行,該商行稱是向高市「某攤商」購買草莓販售,經現場抽驗草莓,檢驗結果檢出甜味劑。

該攤商坦承有添加,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3萬元並令業者下架並要求不得以此手法加工販售。復經113年2月26日無預警到場抽驗,檢驗結果正常合格。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合法合規使用添加物,恪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衛生局嚴正聲明依法依規查辦捍衛食安,本案特定人士持續檢舉,甚至以不完整資訊誤導,實不可取。

若有刻意散播不實謠言,將依食安法第46-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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