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頻道logo

健康網》藥品部分負擔怎麼算? 一般箋、慢箋一次看

2025/03/02 16:48

食藥署指出,依照健保法的規定,我們可以用一般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以及就診院所的等級來區分收取的費用;圖為情境照。(資料照)

食藥署指出,依照健保法的規定,我們可以用一般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以及就診院所的等級來區分收取的費用;圖為情境照。(資料照)

沈莉馨/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藥師,為什麼我上次看診領藥不用錢,這次請醫師多開兩天卻要多收錢?」食藥署在臉書專頁「藥博士 正藥說」發文提到,這筆由藥局收取的藥費正式名稱叫做藥品部分負擔,是由藥局協助健保署代收的款項。依照健保法的規定,我們可以用一般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以及就診院所的等級來區分收取的費用。

一般處方箋(普通藥品)

地區醫院 / 基層診所:藥費100元以下免收,101元以上收取 20%,最多200元。

醫學中心 / 區域醫院:藥費100元以下收取10元,101元以上收取 20%,最多300元。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第一次調劑:費用計算方式與一般處方箋相同。

第二次後:免收藥品部分負擔。

基層診所優惠:為鼓勵就醫,基層診所首次調劑也免收費。

食藥署提醒,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第一箋多在醫院領藥,因此醫院可能會先行代收藥品部分負擔費。民眾之後改在社區藥局領取第一箋時,可能會產生疑慮,誤以為被多收費。如果有費用上的疑慮,歡迎多向藥師或是醫院批價櫃檯詢問,以免產生誤會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發燒新聞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