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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藥品 苗栗縣衛生局3建議

2024/11/17 09:36

保存藥品,苗縣府衛生局提供建議。(記者蔡政珉攝)

保存藥品,苗縣府衛生局提供建議。(記者蔡政珉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不少民眾家裡常需存放藥品或慢性病連續處方用藥,但如何保存藥品避免影響療效也成為問題。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建議,保存藥品時,應針對不同包裝的藥品有相對應作法,並提供3種保存方式。

苗栗縣衛生局指出,面對多種且不同使用方式的藥品,到底該如何正確存放,首先須維持藥品包裝的原狀,避免陽光直射與濕熱,保存藥品時,應針對不同包裝的藥品有相對應作法。

其中,可利用PTP包裝(泡殼包裝),藥品有個別的防潮保護,每次服用時壓取所需藥量即可,不會使其他藥品受損,影響隔絕空氣的功能。

另外,苗栗縣衛生局建議,可使用藥罐容器,每次使用後都應確實轉緊或蓋緊,藥罐內的塑膠袋是為了填充藥罐,避免藥品碰撞,開封後即可取出;另外,藥罐若有放棉花或乾燥劑,在開封後應即丟棄,避免後續接觸空氣、吸收濕氣,反而讓罐內變成潮濕環境。

最後,則是利用診所提供的藥包。苗栗縣衛生局也提醒一般藥品存放於室溫下即可,除非有特別標示或藥師提醒,才需存放於冰箱冷藏(2-8℃),否則保存於冰箱反而容易使藥品受潮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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