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多生!屏縣擬增生育津貼 議員促同婚家庭收養適用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面臨少子化衝擊,屏東縣長周春米昨天(22日)宣布加碼催生,規畫從明年(2025年)起,家中第2名以上新生兒的生育津貼從現行2萬元提高為3萬元,盼獲議會支持通過預算,今天(23日)更有縣議員進一步促請生育津貼「同婚家庭收養適用」。
民進黨屏東縣議員梁育慈今天(23)在議會質詢時表示,為鼓勵「多生貴子」,屏東縣長周春米宣布生育津貼明年起第2胎以上加碼為3萬元。「這是很好的政策,展現出執政的細膩度」,但她還想為同婚家庭請命:屏縣同性婚姻結婚對數,至今約514對,如果收養新生兒可不可以領生育津貼呢?
民政處長鄭文智答覆,經過收養取得親權,權利義務等同親生,屏縣目前有一對同婚家庭完成收養,為男性同婚家庭收養一位5歲小朋友,因為屏縣生育津貼去(2023)年開始針對新生兒發放,年齡不符合,所以縣內目前還沒有同婚家庭收養請領生育津貼的案例。
梁育慈表示,已有縣市將同婚家庭收養新生兒納入生育津貼發放對象,同時因收養手續繁複,還要等法院裁定,所需時間長,但屏縣請領期限只有6個月;因此她建請民政處將同婚家庭收養新生兒得請領生育津貼明訂於「屏東縣政府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中,並將請領期限延長至1年以上。
鄭文智答覆,社會越來越多元,樣態越來越多,縣府也會來考量,同婚家庭如果未來有符合可以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話,是不是也來一起發放生育津貼,發放生育津貼的意義就是要鼓勵,也是給小朋友的禮物,因此會從寬研議,把類似條文納入辦法,應該沒有問題。至於請領期限是不是從6個月延長到1年,其實之前民政處內部有做過討論,畢竟收養時間難掌握,還要查核親生父母是否請領過生育津貼,因此延長到1年在相關作業上應該不會有困難。
發燒新聞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