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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妙齡女不知懷孕20週欲終止妊娠 醫嘆「時代變了」

2024/07/02 21:16

婦產科醫師談到近期「觀念變了」,並說曾遇到一位女性懷孕20週卻渾然不知,知道後到醫院進行引產。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圖取自shuttestock)

葉立斌/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雖然新生命的降臨總是帶來喜悅,然也有很多狀況並非如此。近年大家都說。萬芳醫院婦產科產科主任王樂明在粉專「婦產科醫師 王樂明」沉痛寫下:「時代變了;觀念也變了。這週產房都不寧靜,生產降低了,引產變多了。」隨後分享不同案例,多是因胎兒健康因素或母體家庭因素而不得不引產。包含20多歲女性到診間要求終止妊娠,問她為何不避孕,卻又不回應。另一個則是未成年女性與成年男性的伴侶,而女方懷孕,雙方家人共同決定不要小孩。

首先王樂明分享第一個案例:是一個懷胎29週,胎兒腦室持續擴大後續也出現心臟問題,週三發現胎動變少,掛急診時胎兒已經沒有心跳,不得不做引產手術,「在物競天擇來看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或許對這對家庭來說是好的吧?」

第二個案例,是一位20幾歲女性,第二次懷孕20週要終止妊娠,因為她月經不規則,也不知道懷孕,當發現時已經20週。第一次懷孕在去(2023)年也是終止掉,這次來我門診時,我也告訴她為何不做避孕措施,她沒任何回應。「但對於這種事情如果在沒有足夠條件和準備之下生下小孩,傷害的也是小孩,或許終止妊娠對她是好的吧?」

第三個案例,是一對情侶,女方未成年懷孕(12週),男方成年,在雙方家長商量之下,決定不要小孩,看著男方在病床前跟著女友手牽手,覺得他們彼此是有感情,殊不知男方將面臨法律責任。王樂明提醒,「在台灣法律,即使你情我願,在一方未成年情況下成年那方還是要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個案例,懷孕12週昨天來門診準備領媽媽手冊了,結果寶寶沒心跳了,今天也準備引產。補充,所謂的引產還是像正常待產方式分娩,只是出生時聽不到小孩哇哇大哭。

王樂明表示,看到前面幾個案例覺得有些人想要的卻很難得到,那些不在意生命的卻無所謂的感覺,或許自己的言詞夾雜著一點情緒,有時候想想幫那些明明可以正常生育的人引產,這麼做是不是害他們變本加厲了?但又換個角度想,如果這些沒有經濟能力,又或者單親在未來碰到另一半,會不會又像社會新聞案件那樣?最後王樂明強調,「希望大家能好好做足避孕措施,珍惜生命的可貴。」

最後王樂明說明3種名詞的差異:

終止妊娠:口服RU486需在週數8週以內,超過此週數易排不乾淨,有大出血的風險。

流產手術:8-11週採子宮抽吸的方式流產手術。

引產:12週以上至24週。或大於24週胎死腹中或基於優生保健,胎兒有重大結構異常、基因突變等,引產方式利用催產藥物,進行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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