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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光能除毛機器是醫材!食藥署:不可自行販售

2024/06/28 17:49

食藥署提醒,用雷射光能或熱能來使人體毛髮脫落的儀器,屬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若非醫療器材商,不可私自販售醫療器材;圖為示意圖。(圖取自食藥署安全週報)

沈莉馨/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除毛器具五花八門,但您知道嗎?用雷射光能或熱能來使人體毛髮脫落的儀器,屬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食藥署提醒,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若非醫療器材商,不可私自販售醫療器材,更不能隨意把自身用不到的醫療器材刊登在網路販售,以免誤觸法網,得不償失。

光能除毛 應謹慎操作儀器

除毛儀器是利用一定強度光能作用於毛囊細胞,致使毛髮凋亡然後脫落,依除毛部位不同,對應的能量也不一樣,甚或機型不同也有所差異。所以,操作儀器時要特別注意,除毛前務必要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了解使用步驟及禁忌事項,才能確保安全使用不灼傷。

食藥署表示,利用雷射光能或熱能來脫毛的儀器是第二等級醫療器材,一般民眾不能自行販售,也不可在網路或路邊隨便購買。購買前更要認清是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醫療器材許可證的產品,才能確保安全、效能及品質。

此外,選購醫療器材時,請多善用「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二看、三會用」口訣,一認:是要認知產品是醫療器材;二看:是購買時查看有無標示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等相關資訊;三會用:則是使用前要詳閱說明書,才能正確使用;如有發現不良品或使用時/後發生不良反應,請至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通報,或撥打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進行通報。

轉載自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98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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