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健康網》夏日消暑必備 食藥署教解讀市售果蔬汁標示

2024/06/08 10:41

食藥署指出,若果蔬汁總含量未達10%,除了產品內容物名稱外,外包裝均不能揭露「果蔬汁」字樣,且應於外包裝「正面」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或直接標示原汁含有率;示意圖。(圖取自freepik)

沈莉馨/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炎炎夏日,果汁可說是消暑聖品之一!在快速便利的時代,民眾為了節省時間,常在超市或超商購買果蔬汁相關產品。但是,市售宣稱含果蔬汁飲料種類多,常見標示:綜合果汁、果汁含量未達10%或無果汁的風味飲料等,究竟有何差別?跟著食藥署一起深入了解。

為了規範產品外包裝標有果蔬名稱(含品名)或果蔬圖示(樣),且直接供飲用的包裝飲料,衛生福利部於2014年3月3日公告修正「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業者應依產品果蔬汁總含量標示原汁含有率或加註相關文字。

果蔬汁相關標示怎麼看

食藥署說明,果蔬汁總含量達10%以上,外包裝正面應顯著標示「原汁含有率」;若產品由兩種以上果蔬汁混合而成,品名要依果汁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揭露全部果蔬名稱,如「柳橙芒果汁」;若品名沒有揭露全部的果蔬名稱,則品名或外包裝正面要標示「綜合果(蔬)汁」、「混合果(蔬)汁」或等同意義字樣,如「柳橙綜合果汁」。

若果蔬汁總含量未達10%,除了產品內容物名稱外,外包裝均不能揭露「果蔬汁」字樣,且應於外包裝「正面」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或直接標示原汁含有率。

產品如不含果蔬汁,外包裝正面應標示「無果(蔬)汁」或等同意義字樣,若品名含有果蔬名稱,則應同時於品名中標示「口味」、「風味」,如「水蜜桃風味氣泡飲」。

食藥署提醒消費者,選購時要辨明食品相關標示並了解產品訊息,購買符合自身需求的產品。此外,呼籲業者製造或輸入產品時,食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不可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如欲了解標示規定的詳細內容,可至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查看相關資訊。

轉載自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977期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