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衛生局抽驗38家中藥材 1家標示不清、4家過期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會同消保官至轄內38家中藥商抽查包裝、標示是否合於規定,查獲1件中藥材外包裝產地標示不清,已移請輸入商所轄縣市衛生局處理,另有4家中藥商販售之中藥材保存期限逾期,衛生局已於查核當下責令業者就地銷燬逾期品,並依法處分。
此外,衛生局執行中藥監測計畫,以確保民眾中藥安全;今年已經抽驗31件中藥材,14件完成檢驗,其中1件因二氧化硫超標已函請所轄衛生局處辦,其餘13件合格;去年查核全市612家中藥販賣業者營業情形,均與核准項目相符,抽驗54件中藥材及中藥製劑,檢驗結果有5件不合格,分別檢出二氧化硫超標(2件)、黃麴毒素超標(1件)或非藥用部位及雜質過多(2件),依藥事法第21條規定,可處10萬元罰鍰,並監督業者回收銷燬產品及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
衛生局也建議民眾,傳統科學中藥製劑可以密封方式放置於乾燥、通風處保存,避免讓陽光直接照射而變質,維護使用安全,另外,中、西藥服藥間隔應在1小時以上,避免藥物交互作用影響藥效,並於看診時主動告知醫師目前正有服用中藥或西藥,以利醫生開立合適藥品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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