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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1年查獲網路賣藥423件 民眾買到仿冒藥求償無門

2024/05/21 11:37

桃園市衛生局統計,從去年至今年4月共查獲網路違規販售藥品423件,提醒民眾切勿透過網路購買藥品,可能買到來路不明藥品,也常因賣家身分不明求償無門。(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近來接獲民眾反映,在網路購買的藥品疑似是仿冒品,賣家身分卻無法確認,導致求償無門,桃園市衛生局表示,透過網路販售藥品已違法,提醒民眾勿購買,統計去(2023)年至今(2024)年4月,共查獲網路違規販售藥品423件,除移請他縣市衛生局處辦外,已依法裁處96件,另有68件為賣家身分不實移請警察局偵辦。

衛生局表示,隨著網路購物便利性日漸增加,越來越多民眾習慣從網路購買日常用品,但透過網路可能買到來路不明藥品造成健康危害,也常因賣家身分不實無法求償的情形,民眾如需購買藥品,務必經過醫師或藥師專業諮詢,才能確保藥品來源安全無虞。

衛生局表示,稽查過程發現有不法人士盜取他人個資申請網路平台帳號,並違規刊登販售來路不明藥品,已違反藥事法第27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刑法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等相關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另也發現有民眾將個人網路帳號以數千元不等金額,租借給他人使用,被用來刊登販售不法產品,雖非帳號申請人親自刊登販售,也構成行政罰法規定的共同違法行為,只租借帳號也必須負起法律上責任,提醒民眾切勿將個人資料授予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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