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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更有感! 「菸盒警示圖文」擴大至50%週五上路

2024/03/20 14:31

「菸盒警示圖文標示」提高至50%,本週五正式上路。 (國健署提供)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指出,在菸草製品包裝上標示警示圖文是一種低成本、高效益的健康傳播方式,為讓警示更有感、跟上國際趨勢,我國去年3月22日起正式上路的菸害防制法新法規定,「菸盒警示圖文標示」從35%提高至50%,緩衝期一年即將屆滿,國健署今(20日)提醒,22日起業者若未依規定標示,將可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5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者則可處最高5萬元以下罰鍰。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指出,修法前,我國菸盒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僅規定不得低於35%,雖符合世衛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但根據加拿大癌症協會2021年的報告,全球有166個國家規定菸盒包裝標示警示圖文,其中警示圖文面積大於或等於50%者有122個國家或地區、約占73%,此次我國通過修法擴大菸盒警示圖文面積為50%,逐步跟上全球趨勢。

羅素英提到,吸菸不只會導致吸菸者本身多器官病變及各種癌症,例如肺癌、口腔癌、心血管疾病、眼睛病變、性功能障礙等,且所產生的二手菸、三手菸還會影響到朋友家人及非吸菸者的健康;世衛也指出,菸盒包裝上使用較大警示圖文可更引人注目,還更有機會長期維持警惕效果,同時達到向兒少傳遞健康訊息,促進吸菸者戒菸。

國健署署長吳昭軍也提醒,國健署已協同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對市售菸品進行查緝工作,若經查獲違規情形,將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且按次處罰,販賣者則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製造或輸入業者及販賣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國健署提醒,22日起業者若未依規定標示,將可處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5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者則可處最高5萬元以下罰鍰。 (國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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