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健康網》香港腳不癢了就停藥? 食藥署:症狀消失後要再擦1至2週
葉立斌/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得香港腳(足癬)好困擾,然而許多人經常認為,擦藥後不癢了就代表痊癒,於是自行停藥,隔一陣子後又再度復發。食藥署於臉書粉專「藥博士 正藥說」發文指出,患部不癢並不代表痊癒,足癬的主要治療藥物為外用抗黴菌藥物,即使症狀已經消失,也建議至少要再擦藥膏1至2週,才能夠達到較有效的黴菌根除效果。
食藥署表示,香港腳,又稱足癬,是黴菌感染腳部造成的疾病。足癬的主要治療藥物為外用抗黴菌藥物,一般的抗生素藥膏是殺不死黴菌的。不過,視情況還是可能會再加上外用抗生素或是軟化角質藥膏。
目前常見的外用抗黴菌藥物分為單方以及複方,複方主要成分為抗黴菌藥物和類固醇,單方藥物則是抗黴菌藥物。複方藥膏因含有類固醇,因此能緩解黴菌感染引起的發炎,以及發癢的症狀。但是類固醇本身有抑制免疫的作用,也可能會造成黴菌感染情形變得更不易控制,因此千萬不要以為不癢就是好了。
至於什麼時候應該停藥,食藥署說明,依照不同的抗黴菌藥物,一天可能需要擦1至3次不等,初次治療建議療程可持續達4週,不過較短的療程可能也有效果,由於肉眼無法看到黴菌絲,因此即使症狀已經好了,建議至少要再擦藥膏1至2週,才能夠達到較有效的黴菌根除效果。
食藥署提醒,如果對於藥物的使用方式、時間有問題都可以到藥局諮詢藥師,無法判斷是不是香港腳的話,也要記得趕快找皮膚科醫師,保持腳部的乾燥以及認真擦藥,才能夠避免傳染給家人。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