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健康網》同是甜味劑規範差很多! 食藥署:「甘精」傷人體食品禁用

2024/01/15 17:22

食藥署說,「糖精」可使用於瓜子、蜜餞、梅粉、碳酸飲料、代糖錠劑及粉末、特殊營養食品、膠囊狀、錠狀食品及液態膳食補充品等食品;圖為示意圖。(圖取自freepik)

葉立斌/核稿編輯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低糖飲食盛行,許多食品會以甜味劑取代糖,對此,食藥署在臉書專頁「食用玩家-食藥署」指出,目前核准使用的甜味劑共有26種,常見如木糖醇、糖精、阿斯巴甜及甜菊醣苷等,特性、使用範圍及限量均不同,食藥署針對「糖精」與「甘精」兩種名稱相似、容易混淆甜味劑為民眾加以說明,其中甘精對人體有害,我國食品是完全禁用的。

瓜子蜜餞可用糖精

食藥署指出,所謂的糖精(Saccharin),甜度約為蔗糖的300-500倍,不同食品有不同的限量標準,依照「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可使用於瓜子、蜜餞、梅粉、碳酸飲料、代糖錠劑及粉末、特殊營養食品、膠囊狀、錠狀食品及液態膳食補充品等食品。非屬前述准用之食品範圍,不得使用,曾有夜市水果及進口果汁使用糖精增加甜味,最終都依規定裁罰、退運或銷毀。

我國食品禁用甘精

對位乙氧苯脲(Dulcin)就是俗稱的甘精,甜度約為蔗糖的250倍,與糖精同樣為人工合成的甜味劑,但有危害人體之風險,所以非我國准許之甜味劑,不得用於食品中,亦被環境保護署列為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偶有不肖業者將其非法添加於蜜餞、飲料及水果等食品中,建議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及標示不全的食品,並增進自我食品安全與風險觀念。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