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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膜外剖腹產」要加收費用? 健保署:院所不得重複向民眾收費

2023/10/05 19:40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與台灣女人連線召開記者會指出腹膜外剖腹產現象。(記者黃靖媗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近年來有人在網路上分享施行「腹膜外剖腹產」的生產經驗,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與「台灣女人連線」今(5)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相關重大生產事故增加,也有醫院會以此為名目加收費用。對此,衛福部健保署表示,健保已給付剖腹產,院所不得重複向民眾收費。

健保署表示,健保自1995年開辦即將剖腹產納入健保給付,目前訂有22項適應症,並採包裹支付。臨床醫師依專業判斷產婦孕況及胎兒情形,若符合剖腹產適應症,由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依程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約3萬至5萬點(每點約0.9元);若不符醫學上適應症而自行要求剖腹產者,亦支付部分剖腹產費用約1.5萬點。

健保署指出,為了解臨床實務執行情形,經徵詢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及台灣周產期醫學會,均表示「腹膜外剖腹產」適應症及支付點數與腹膜內剖腹產相同,並於昨日醫療服務專家諮詢會議討論,與會者一致認同現行健保給付的剖腹產已包含各種術式。

健保署指出,醫師法第12條之1訂有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及其家屬詳予解釋病情、處置及預後,另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的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醫師在治療前應向其產婦詳細說明,並經其同意,民眾如遇院所就健保給付項目有不當收費情形,可檢具自費收據向該院所所在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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