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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確診者住院管制再放寬 羅一鈞:由醫師評估才須「強制隔離」

2023/06/19 17:58

應近期COVID-19本土疫情以及臨床與公衛狀況,疾病管制署今天公布調整確診個案通報後建議強制隔離治療的條件,改為經醫師評估後若有強制隔離必要時才會隔離。(資料照)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應近期COVID-19本土疫情以及臨床與公衛狀況,疾病管制署今天公布調整確診個案通報後建議強制隔離治療的條件,改為經醫師評估後若有強制隔離必要時才會隔離,例如病患不願配合醫院規定等。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疾管署在本月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調整COVID-19個案通報後建議強制隔離治療的條件,確診個案原則不需強制隔離治療。

他指出,住院期間依照病人臨床照護需求與院內感染管制原則,決定收治地點及應遵守相應的感染管制措施,包括採取標準防護、接觸及飛沫傳染防護措施等,若病患有拒絕配合醫院感染管制規定等特殊情形,經醫師評估有強制隔離治療必要時,才需開立隔離治療通知書。

羅一鈞說,配合醫院隔離措施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也會停止適用,強制隔離治療個案如經醫師評估適合解除隔離治療,即可開立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解除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羅一鈞說,新的放鬆管制措施已納入「COVID-19防治工作手冊」,並已於本月17日函知地方政府衛生局以及相關醫學會。他指出,這一項調整大幅度解除了醫療端及公衛行政端的開單作業,是繼5月31日放寬通報時效為72小時後,又一行政鬆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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