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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類藥品怎麼保存? 過期藥水「倒進貓砂」也可以

2023/02/15 15:16

食藥署提醒藥品保存、丟棄有注意事項。(食藥署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多數人家中都有些常備藥品、或是治療用藥,形式和種類也多,但藥品保存和丟棄要注意;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常見的7大類藥品保存各有不同方式,丟棄也有要注意的事項,例如藥水要倒進吸水物質,例如貓砂也可以。

食藥署指出,一般藥品通常需存放於室溫下即可,除非藥袋或藥罐容器上有特別標示,或是藥師有特別提醒,才需要存放於冰箱冷藏(2-8℃),否則保存於冰箱反而容易讓藥品受潮變質。另外,陽光直接照射或是置於濕熱的環境中,會造成藥品的變質,存放時多加留意,才能確保藥品品質。

藥品劑型百百種 保存方式大不同

(1)口服錠劑或膠囊:盡可能原包裝保存,建議保存期限為從開封後或調劑日起算半年內服用完畢。

(2)外用藥:外用藥膏在開封後可於室溫存放至多半年,且不建議分裝成小罐。藥品的外觀若出現破損,藥膏變色、變硬或發臭等,就應避免使用。

食藥署提醒藥品保存、丟棄有注意事項。(食藥署提供)

(3)眼用藥:眼藥水(膏)建議在開封後1個月後丟棄,部分眼藥水需要冷藏保存。

(4)藥水:糖漿藥水放冰箱可能會產生沉澱,建議放室溫即可,開封後當次治療期間未使用完就要丟棄。粉泡藥水依藥品不同而有所差異,請詳讀包裝說明來進行保存。

食藥署提醒藥品保存、丟棄有注意事項。(食藥署提供)

(5)磨粉藥品:因藥品經過磨粉後易受潮變質,建議僅於醫師開立的天數內服用,若沒服用完應直接丟棄。

(6)栓劑:除非特別說明應冷藏保存,請將栓劑連同藥袋放置於室溫且陰涼乾燥處儲存。若出現變質或外觀異常,則不建議繼續使用。

(7)胰島素:在未開封時須冷藏保存,且可放至包裝上的有效期限。若已開封或常規使用中,則依廠牌不同,通常可在低於30℃的室溫下保存4-6週。

食藥署提醒藥品保存、丟棄有注意事項。(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提醒,保存藥品時應針對藥品不同的包裝方式而有相對應的作法,例如常見的PTP包裝(Press Through Package,又稱泡殼包裝),是為提供藥品個別的防潮保護,因此每次服用時應壓取所需的藥量即可,不要讓其他部份的包裝受損,而影響包裝隔絕空氣的功能;藥罐容器則是在每次的使用後都應該確實地轉緊或蓋緊。

至於診所提供的藥包,因為是藥師依據處方箋完成調劑及交付,因此撕開藥包後就該將其中的藥品確實服用完畢,尚未需要服用的藥包請避免提前拆開,並可以用夾鏈袋將藥包做密封防潮。若是有使用藥盒的習慣,則建議一次準備最多一週的藥量,並確實將藥盒蓋好。

食藥署提醒藥品保存、丟棄有注意事項。(食藥署提供)

廢棄藥品處理3步驟:「放、倒、丟」

藥品過期或欲丟棄時,除了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要拿回醫院回收之外,一般居家藥品可透過以下步驟來進行廢棄處理,藥水方面分為3步驟:

(1)放: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貓砂、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

(2)倒: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

(3)丟:將密封袋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則依規定進行回收。

膠囊及錠劑則是可以直接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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