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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洗出好膚質! 食藥署教清潔產品如何挑選使用

2021/10/15 14:41

醫師建議以溫涼水(約25~30°C)洗臉,以接近體溫的溫水(約37~39°C)洗澡;圖為情境照。(圖取自Freepik)

醫師建議以溫涼水(約25~30°C)洗臉,以接近體溫的溫水(約37~39°C)洗澡;圖為情境照。(圖取自Freepik)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許多民眾在洗臉、洗澡時會使用毛巾或擦澡巾,但若過度摩擦,容易導致皮膚乾裂與粗糙,對此,食藥署邀請皮膚科醫師胡怡萱,教導民眾正確的皮膚清潔方式。

胡怡萱說明,可依洗完當下的皮膚感受,或洗完30分鐘後,去感覺皮膚是否有乾燥、粗糙感,藉此挑選適合自己膚況的產品。若在洗完臉和身體後,皮膚有緊繃不適感,表示清潔力過強,可能連皮脂膜也洗掉了;反之,如果洗完還是覺得油膩不舒服,代表清潔能力不足。

關於洗臉的第一步,胡怡萱強調「水溫」很重要!許多人喜歡用熱呼呼的水洗澡或洗臉,但過熱或過冷的水都會造成刺激,建議以溫涼水(約25~30°C)洗臉,以接近體溫的溫水(約37~39°C)洗澡。有異位性皮膚炎的民眾,水溫則要比體溫略低(約32~35°C),才不會過於刺激。此外,乾性皮膚或出油能力弱的老人家,不一定要天天使用清潔用品,可用溫水將皮膚洗淨即可。

有些人喜歡以毛巾或擦澡巾刷洗皮膚,達到物理性去角質的效果,胡怡萱表示,若過於頻繁使用,或在膚況改變時使用,皮膚可能因過度去角質而無法負荷,產生乾裂、粗糙等問題,建議不要頻繁使用毛巾或擦澡巾刷洗皮膚,也要維持毛巾與擦澡巾的清潔,使用後清洗晾乾,如有發霉則須替換。

食藥署提醒,洗臉與沐浴用品應挑選適合個人膚質且有完整標示之產品,並依使用說明正確使用,每日清潔不宜超過2次,避免因過度清潔而造成肌膚傷害。

轉載自衛福部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8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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