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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側聽損、重度呼吸障礙 明年4月起可列身障條件

2020/12/15 17:51

衛生福利部今天(15日)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將單側聽力損失和重度呼吸障礙列入身心障礙鑑定條件,預計明年4月1日上路。(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衛生福利部今天(15日)公告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將單側聽力損失和重度呼吸障礙列入身心障礙鑑定條件,預計明年4月1日上路,粗估影響數千人到上萬人。

聽覺機能損失是身心障礙鑑定項目之一,但不少病友和團體向衛福部陳情,希望放寬「單耳聽損就算身障」;根據新版身障鑑定條件,雙耳整體障礙比率從50%調降為45%,以及新增「一耳聽力閾值超過90分貝(含)以上,且另一耳聽力閾值超過48分貝(含)以上者」,就能被鑑定為輕度身心障礙。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表示,雖說是「單耳聽損」、但新增的條件其實兩隻耳朵都有一定程度的聽損了,這也是為了保障8大類身障者的鑑定公平性。

根據衛福部粗估,目前聽力障礙的人數約12萬人,而一年新增的單耳聽損者約3000人,不過實際能符合新的鑑定條件的民眾,還得由醫師臨床判定為主。

另外,新鑑定條件也納入重度呼吸障礙病患。新條件包括「因呼吸常壓空氣時或經氣切術後,血液動脈分析PaCO2介於50至55mmHg,或PaO2 介於 60至65mmHg,且每日使用非侵襲性呼吸器超過6小時」,就能被列為重度身心障礙,這類病患包括嚴重的睡眠呼吸中止症等,都可被納入。

另外,若依賴侵襲性呼吸器(Invasive Ventilator-dependent),也能被列為極重度身心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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