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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自付差額醫材訂上限 私立醫療院所協會提4建議

2020/06/10 20:14

針對健保署訂出醫材自付差額上限,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今發函健保署,建議參納醫療院所及民眾等各界意見研議後再正式上路實施;圖為示意照,與本文無關。(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健保署公告8類、352項醫材訂出自付差額上限,引發醫界質疑,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今日更發函健保署,提出4點建議,呼籲參納醫療院所及民眾等各界意見研議後再正式上路實施。

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助提出的建議共有4點,一、為杜絕醫療院所收費亂象,訂定醫材自付差額,但僅單以價格為基準訂定收費天花板,未考量醫療品質、技術、設備等差異,追求「齊頭式平等」的價格政策,恐造成醫材市場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看似幫民眾省到錢,犧牲的卻是民眾使用的醫材品質。

二、健保署指出,新制參考「公立醫院及醫學中心採購決標價格之中位數」來制定上限,但政策擬定過程卻未採納醫療院所意見,直接壓縮醫療院所經營空間與彈性,更恐影響醫療院所導入高品質醫材及投入設備環境資源的意願。

三、在市場端訂定收費天花板,將直接影響我國醫材市場研發、製造、進口等環節,高品質、高技術、高價位的廠商,將恐因利潤空間不足,而不引進或退出台灣市場,更同時擴及影響全自費醫材市場,抑制我國生醫產業發展,也讓有負擔能力的民眾失去選擇權,轉赴他國就醫,將與政策維護民眾權益的初衷相背!

四、台灣民眾平均持有3張的醫療健康保險,民眾購買實支實付的醫療險,自付差額由保險公司負擔,新制將降低保險公司的給付差額,使保險公司從中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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