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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開放醫療用大麻?衛福部:有需求可專案進口

2020/05/07 18:09

衛福部今(7日)正式回應,一般通稱的「大麻」因會造成身心上的不良影響,仍屬二級毒品;而醫療用的大麻素製劑,經醫師評估需使用,可依規定提出申請。(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衛福部今(7日)正式回應,一般通稱的「大麻」因會造成身心上的不良影響,仍屬二級毒品;而醫療用的大麻素製劑,經醫師評估需使用,可依規定提出申請。(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網友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開放醫療用大麻」,並獲得5千多個附議。負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法務部日前(5日)回應表示,不論大麻是否開放醫療用,不會影響其二級毒品的地位後;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今天(7日)也做出正式回應。

衛福部表示,一般通稱「大麻」的大麻植物,與大麻素、大麻素製劑不同。大麻植物包含多種大麻素,如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等;而以大麻素為原料藥經加工調製後,製成一定劑型及劑量的藥品,則為大麻素製劑。大麻及四氫大麻酚(THC)屬於第二級毒品及管制藥品;大麻二酚(CBD)因考量其具有多種藥理活性及可能的醫療用途,因此我國以一般藥品列管之。

由於國內目前並未核准任何含大麻二酚(CBD)成分的藥品,若民眾經醫師診斷評估後開立此類藥品處方,可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申請供個人自用大麻二酚(CBD)藥品專案進口。

衛福部補充說明,如大麻二酚(CBD)藥品內含四氫大麻酚(THC)成分或以大麻成熟莖及種子所製成的大麻素製劑,若THC含量超過10ug/g(10ppm),就屬第二級管制藥品。目前依專家就現有臨床資料所提專業評估意見,認為只有兩種小兒頑固型癲癇罕病患者有使用此類藥劑的醫療需求,建議經醫師診斷評估後,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及「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由區域醫院以上的教學醫院、精神科教學醫院提出申請。

大麻影響身心 開放使用不可不慎

衛福部強調,根據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公開資料顯示,使用大麻確實會造成身心上的不良影響,例如對肺部有刺激性,導致咳嗽及痰液增加,提高肺部感染風險;或是造成心跳加快,增加心臟病發作機會。

此外,孕婦及兒童使用大麻,可能影響腹中胎兒或兒童大腦發育;長期使用大麻更可能導致反覆性嚴重噁心、嘔吐和脫水等症狀。心理方面的不良影響除了產生幻覺、妄想以及使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狀加重外,還有後續的成癮問題,呼籲民眾不可不慎。

最後,食藥署也提醒,目前國內尚未有經查驗登記合格上市的大麻素製劑,如果民眾有相關疾病問題,應儘速就醫,由專業醫師診斷評估是否須開立此類藥品處方,切勿自行購買使用,以免危害自身健康,花錢又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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