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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注意!消基會:市售手杖3成標示不合格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隨著全球老年人口不斷上升,長者摔跤已成為重要的公共健康課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和消基會共同對台北市各輔具通路進行隨機購樣,檢驗10件非木質手杖,結果發現有3成「中文標示」不合格。
消基會表示,本次查核項目包含「品質」、「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其中品質及商品檢驗標識部分均全數合格,但中文標示部分有3件不符合規定。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沒有標示「使用前請詳閱使用者說明書」的產品有:「SIDER經典萬用兩節式杖」及「WEIYI調整式自動手杖傘」。其中「SIDER經典萬用二節式杖」的手杖高度可調整,卻沒有標示其最大及最小的長度,以及製造年份;另外,「DR. CANE 360度旋轉避震摺疊防滑樂齡手杖」則沒有標示生產日期、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
購買前應留意登記許可證或檢驗標識
對於本次不合格的商品,標準檢驗局表示,「DR. CANE 360度旋轉避震摺疊防滑樂齡手杖」為列檢前產製的商品,已依商品標示法規定,移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處理;另外「SIDER經典萬用兩節式杖」號及「WEIYI調整式自動手杖傘」則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標準檢驗局補充,除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醫療器材以外的「非木質手杖」(包括宣稱有手杖功能的雨傘手杖)商品,已於104年8月1日起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得以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每年度也都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如果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也提醒消費者,購買手杖時應注意若該產品宣稱為醫療器材時,應標有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許可證字號」的商品;若該產品未宣稱為醫療器材、或在宣稱有手杖功能的雨傘手杖時則應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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